撒母耳記上 2:30 - 和合本2010 (和合本修訂版) (繁體字) 神版30 因此,耶和華—以色列的 神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30 「所以,以色列的上帝耶和華宣告說,『我曾經應許讓你家族永遠做我的祭司。』但現在耶和華宣佈,『這絕不可能了。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必遭藐視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30 因此,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:‘我曾說:你的家和你的父家,必永遠行在我面前。’現在耶和華卻說:‘我決不容你們這樣行了,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必受到輕視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30 「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宣告: 我確實說過, 你和你的父家 要永遠行在我面前。 但現在,耶和華宣告:絕不會這樣了! 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 輕視我的,他必被藐視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30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說:『我曾說,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;現在我卻說,決不容你們這樣行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30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神說:『我曾說,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;現在我卻說,決不容你們這樣行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重看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 參見章節和合本修訂版30 因此,耶和華-以色列的上帝說:『我確實說過,你和你祖宗的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,但現在耶和華卻說,我絕不會這樣做。因為尊重我的,我必尊重他;藐視我的,他必被輕視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