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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 4:26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「你們氣忿,卻不要犯罪」,別叫太陽歿在你們的怒恨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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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不要因生氣而犯罪,不要到日落時還怒氣未消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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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生氣卻不要犯罪;含怒不可到日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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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你們發怒卻不可繼續犯罪,不可生氣到日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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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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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即使生氣也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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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以弗所書 4:26
22 交叉參考  

我卻告訴你們:凡人惱怒自己的弟兄,就該審判他(的罪);誰若罵弟兄為「笨伯,」就該被公會定罪;若罵為「瘋子」,就該受地獄的火刑。


耶穌看見,就煩惱,給門徒說:「任憑小孩子上我這裏來,不要攔擋他們;因為天主的國,正是像他們這樣的人的。


耶穌帶着怒色,四周一看,狠哀痛他們的心瞎,就給那個人說:「你伸出你的手來。」那人一伸手,手就復了原。


我最愛的弟兄們,你們知道,凡人聽話要快,說話要遲,發怒也要遲;


因為天主的義德,不是人發怒可以成就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