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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23:1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你們又說:『誰指着祭臺發誓,那算不了什麼;誰指着祭臺上的獻儀發誓才要負責任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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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你們又說,『指著祭壇發誓不算數,但是指著壇上的供物發誓,就要遵守誓言。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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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你們還說:誰指著全燔祭壇起誓,不算甚麼;但誰若指著上面的祭物起誓,就該還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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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你們又說:‘凡指著祭壇所起的誓,是沒有用的;但指著壇上的祭物所起的誓,就必須遵守。’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你們還說:『如果有人指著祭壇起誓,算不得什麼;但如果有人指著祭壇上的祭物起誓,就必須遵守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你們又說:『凡指着壇起誓的,這算不得甚麼;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你們又說:『凡指着壇起誓的,這算不得甚麼;只是凡指着壇上禮物起誓的,他就該謹守。』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馬太福音 23:18
7 交叉參考  

「你們這盲目的領路者啊!你們是有禍的!你們說:『誰指着聖殿發誓,那算不了什麼;誰指着聖殿裏的祭品發誓,才要負責任』。


你們無知瞎眼的人哪!什麼是較大的呢?是祭品呢?還是那使祭品成聖的聖殿呢?


瞎眼的人哪!什麼是較大的呢?是獻儀呢,還是使獻儀成聖的祭臺呢?


你們卻說:凡向父母說:『我所能供給你們的財物……各耳板』—意思是獻儀—


我再鄭重地說:凡是受割損的人,便應該遵循全部的法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