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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11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當你們進入什麼城或什麼鎮的時候,訪問誰當得起收留你們,就住在那裏一直到走的時候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你們無論到哪座城、哪個村,要在那裡尋找配接待你們的人,然後住在他家,一直住到離開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你們進入任何一座城或村莊,要查問那裏誰配得上,就住在那裏,直到離開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你們無論進哪一座城哪一個村,都要打聽誰配接待你們,就住在那裡,直到離去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你們無論進哪個城鎮或鄉村,要查問其中配得的人,就住在他那裡,直到你們離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你們無論進哪一城,哪一村,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你們無論進哪一城,哪一村,要打聽那裏誰是好人,就住在他家,直住到走的時候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馬太福音 10:11
14 交叉參考  

當你們行路的時候,不要帶口袋,不要帶兩身內衣,不要帶鞋,也不要拿棍棒,因為工人,應該由主人供養。


當你們走進某家的時候,要給那家求安;


又對他們說:「你們無論到哪裏,進入一個人家,就在那一家居住吧!一直到你們走的時候。


人們都看見,就批評祂說:「祂到罪人家裏去住」。


無論進到哪一家,要住在那裏,一直到你們走的時候。


她自己和她全家的人都領了洗,並且求我們說:「你們既然認為我堪當作主的信友,請到我家去住吧」。我們首先不肯去,可是她非使我們去不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