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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10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10 當你們行路的時候,不要帶口袋,不要帶兩身內衣,不要帶鞋,也不要拿棍棒,因為工人,應該由主人供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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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0 不要帶行李、備用的衣服、鞋或手杖,因為工人理應得到供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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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10 在路上不要帶行囊,不要帶兩件內衣,不要穿鞋,也不要拿手杖,因為工人配得他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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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0 路上不要帶行囊,也不要帶兩件衣裳,不要帶鞋或手杖,因為作工的理當得到供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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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0 在路上不要帶行囊,不要帶兩件衣服,也不要帶鞋子和手杖,因為工人配得自己的食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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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0 行路不要帶口袋;不要帶兩件褂子,也不要帶鞋和柺杖。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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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0 行路不要帶口袋;不要帶兩件褂子,也不要帶鞋和柺杖。因為工人得飲食是應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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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0:10
12 交叉參考  

當你們進入什麼城或什麼鎮的時候,訪問誰當得起收留你們,就住在那裏一直到走的時候。


吩咐他們除手杖以外,什麼都不要帶;不要帶食糧,不要帶口袋,腰袋裏也不要帶錢!


他答覆他們說:「有兩件長衣的應該分給沒有的穿。有食物的也要這樣作」!


對他們說:「在路上手杖、口袋、食糧和錢都不要帶,也不許穿兩身大衣。


你來的時候,請你將我留在特羅亞   加布家裏的外衣、書籍,尤其是皮卷給我帶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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