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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5:21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兒子對他說:父親!我在你面前得罪了天:我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了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小兒子說,『父親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今後,我再也不配作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兒子向他說:『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;我不配再稱作你的兒子了!』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兒子說:‘爸爸,我得罪了天,也得罪了你,不配再稱為你的兒子。’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兒子說:『父親,我對天犯了罪,也在你面前犯了罪。我再也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兒子說:『父親!我得罪了天,又得罪了你;從今以後,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。』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5:21
10 交叉參考  

於是起身往他父親那裏去,離家還遠,他父親看見他,就動了慈心,跑去抱著他的頸項,連連的與他親嘴。


他父親卻對僕人說:快把那上好的袍子,拿來給他穿;把戒指戴在他的手上;把鞋子穿在他的腳上;


還是你藐視他豐富的慈愛,寛容,忍耐,不曉得 他的慈愛,是引導你悔改的呢?


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,傷害他們不健壯的良心,就是得罪基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