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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1:33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「沒有人點了燈,放在地窖子裏,或斗底下的,總要擺在燈臺上,叫進來的人得見亮光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沒有人點亮燈,卻把它放在地窖裡或斗底下,人總是把燈放在燈臺上,使進來的人能看見光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「沒有人點了燈把它藏起來,或放在斗底下,而是放在燈台上,好讓進來的人看得到光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“沒有人點了燈,把它放在地窖裡,或量器底下,卻放在燈臺上,叫進來的人看得見光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沒有人點上油燈,放在隱藏的地方 或斗 底下 ,而是放在燈臺上,好讓進來的人能看見光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「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,或是斗底下,總是放在燈臺上,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「沒有人點燈放在地窨子裏,或是斗底下,總是放在燈臺上,使進來的人得見亮光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1:33
7 交叉參考  

我在暗中所告訴你們的,你們要在明處說出來;你們附耳所聽的,要在房頂上傳揚出去。


耶穌說:「白日裏不是有十二個小時麼?人在白日裏走路,不至跌倒:因為看見日光。


我就是到世界來的光,叫凡信我的,不住在黑暗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