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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4:21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承受我的命令而且遵守的,那個人,就是敬愛我的,敬愛我的人必蒙我父的愛重,我也要愛重他,並且把我自己顯明給他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接受我的命令又遵行的,就是愛我的人。愛我的,我父必定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。」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接受我的命令而遵守的,就是愛我的人;愛我的,我的父親必定愛他,我也會愛他,並向他揭示我自己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那領受我的命令,並且遵守的,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,我父必定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親自向他顯現。”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領受我命令並遵守的人,就是愛我的。愛我的會蒙我父所愛,我也會愛他,並且會向他顯明我自己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,這人就是愛我的;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,我也要愛他,並且要向他顯現。」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14:21
43 交叉參考  

耶穌說:「還不如聽了上帝的道而且遵守的,更為有福。」


「你們若是愛敬我,就當遵守我的命令。


我不要把你們撇成孤兒:我還要到你們這裏來。


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


他要榮耀我因為要把屬於我的拿來通知你們。


父自己疼愛你們:因為你們也曾親愛我,並且信我是從上帝而來的。


我在他們裏面,你在我裏面,使得他們完全的合一,以致世人認識是你差了我來,並且你愛重他們,正如愛重我。


看見主。他對我說:『你趕緊離開耶路撒冷:因為你為我作見證,他們不承認。』


為這件事,我三次求過主,叫這刺離開我。


我們各人的臉,既是敞開,如鏡子返照,得以看見主的榮光,都變化成相同的形像,榮上加榮,這都是由於主(就是聖靈)所成就的。


因為那吩咐光從黑暗裏照出來的上帝,已經照在我們心裏,成了上帝榮耀光明的知識,顯在基督耶穌的身上。


願我們的主基督耶穌,和我們的父上帝,就是那愛我們將恩賞無盡的安慰,並善良的盼望,賜給我們的。


願主與你的靈同在。願恩惠和你們同在。


惟遵守主道的人,上帝的愛在這人心裏,誠然是完全的,因此就知道我們是在他裏面。


你看!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愛,叫我們得稱為上帝的兒女:我們也是的。因此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,也是因為不認識他。


我們若遵守 他的命令,這就是愛上帝的心:並且 他的命令不是嚴重的。


我們的行為若照著他的命令,這就是愛。你們從起初所聽見,應當照著行的,就是這命令。


聖靈向眾教會所說的話,凡有耳的就當聽。得勝的,我要賞給他隱藏的嗎哪,並且賜給他一塊白石,石上寫著新名,除了那領受的人以外,沒有認識的。


那些洗淨自己禮服的人有福了!使他們得權柄可以到生命樹那裏,也能從各城門進入城去。


你看!我站在門外敲門:若有聽見就開門的,我要進到他那裏去,和他彼此一同坐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