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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10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10 凡說話冒犯人子的,還可以得赦;但若毀謗了聖神,就不可得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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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0 凡說話得罪人子的,還可以得到赦免,但褻瀆聖靈的,必得不到赦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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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10 凡出言冒犯人子的,尚可獲得赦免;但是,褻瀆聖神的人,絕不能獲得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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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0 凡說話得罪人子的,還可以赦免;但褻瀆聖靈的,必不得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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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0 所有說話抵擋人子的,還能被赦免;但那褻瀆聖靈的,不能被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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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0 凡說話干犯人子的,還可得赦免;惟獨褻瀆聖靈的,總不得赦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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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2:10
7 交叉參考  

耶穌說:「父,寛赦他們罷;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所作的是什麼事。」就抓鬮分了耶穌的衣裳。


我先前本是凌辱過(耶穌)的人,又窘難過,侮辱過(他的教會);我卻得了天主矜憐,因為當時我還沒有信德,是不知而行的。


誰若看見自己的弟兄犯的罪不至于死,就該為他祈禱;天主必賜給生命,與這犯罪不至于死的人。有至于死的罪,我不說人當為他祈求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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