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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3:18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18 信他的人,不受審判;不信的,已經被審判了,因為他不信天主惟一子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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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8 信祂的人不會被定罪,不信的人已經被定罪,因為他們不信上帝獨一的兒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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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18 信他的人不受審判;不信的人早已受審,因為他沒有信上帝獨子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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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8 信他的,不被定罪;不信的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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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已經被定罪了,因為他不信神獨生子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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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8 信他的人,不被定罪;不信的人,罪已經定了,因為他不信上帝獨生子的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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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3:18
19 交叉參考  

凡信而領洗的,必得自救;不信的必要定罪受罰。


凡接待他,信他的名字的,他就賜給他們權能,得成天主的子女。


從來沒有人見過天主:是在父懷裏的惟一子,把天主發明了。」


這所記載出來的,是為叫你們信耶穌,就是基督,就是天主子;叫你們信了他,可以因着他的名字得生命。


天主這樣愛了世人,至於把他惟一子,捨給,為叫一總信他的人,免了喪亡,而得常生,


信子的,必得永遠的生命;不信子的,不得見生命,反有天主的怒,止在他身上。」


「我實實告訴你們:誰聽我的話,又信打發我來的(父),這人必有常生,不受審判,乃是脫了死亡,入於生活了。


因為打發我來的我父的意思,是叫凡看見子,信服子的,得有常生;到末日,我叫他復活。」


我實實告訴你們:信我的人,必得常生。」


所以我們既因着信德復義,就賴我等主耶穌   基督,得同天主平和。


所以如今,為在耶穌   基督的人,就是不按肉身而行的人,就無罪可定了。


誰還能判定他們有罪呢?耶穌   基督死了,且又復活了,如今在天主右邊,又為我們轉求。


所以你們要小心,不要背棄向你們說話的(天主);因為以色列人,背棄在地上訓誡他們的,還沒有免罰;何況我們抗違從天主訓誡我們的呢!


我們若輕忽這樣大的救恩,怎能免得不受罰呢?這救恩是起初主親自傳授的;以後聽見他的人,確確實實的傳給我們;


可見,他們沒有得入安所,是因為他們不肯信的緣故。


天主的命令,就是要我們信他聖子耶穌   基督的名字,又要我們彼此相愛,按他給我們出的命令。


天主把他獨生之子,打發到世界上來,為使我們因着他得生活,天主愛我們的情,在這上頭顯明出來了。


誰信天主子,就有天主作的證,在他心裏。誰不信天主,便是以天主為虛言的,因為天主為他子作證,他偏不信。


誰有天主子,就有生命;誰沒有天主子,就沒有生命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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