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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25 只有那一個粒在着,若是死了,就能結許多子粒。誰愛惜自己的性命,必至于失了性命;誰在現世惱恨自己的性命,就可以保存自己的性命,至于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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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會失掉生命;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,必保住生命,直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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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,必喪失它;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,必永遠保存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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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喪掉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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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去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將保全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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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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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
13 交叉參考  

誰得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誰為我捨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得自己的性命。


因為誰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誰為我失了自己的性命,倒得着自己的性命。


而且無論誰,若為我的名字,棄捨房屋,或弟兄,或姐妹,或父親,或母親,或妻子,或兒女,或田地,必要受百倍得常生。


因為誰願意救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及福音的緣故,喪失性命,必要救了性命。


「誰到我這裏來,若不恨自己的父母,妻子,兒女,弟兄,姐妹,及自己的性命,不能做我的門徒。


凡求着救自己性命的,必要失自己的性命;凡失性命的,必要救了性命。


到底這些事,我都不怕,我不看着我的性命為貴重,只要我行盡我的路程,成全我所受於主耶穌傳道的義務:為天主恩寵的福音作證。


保祿回答說:「你們這是做什麼?這樣涕哭,叫我心裏傷痛!我為主耶穌的名字,不但被捆綁,就是死在耶路撒冷,也是情甘願意的。」


有婦人得了自己的死人復活,又有人忍受了酷刑,不願意僥倖脫免,為得着更好的復活。


眾弟兄是因着羔羊的血,及自己所證的聖言,得勝了他。他們至死,不愛惜自己的性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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