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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 - 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,必喪失它;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,必永遠保存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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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會失掉生命;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,必保住生命,直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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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喪掉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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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去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將保全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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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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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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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
13 交叉參考  

凡尋找自己生命的,將失掉它;凡失掉自己生命的,將為了我找到它。」


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將找到性命。


無論誰,為了我的名捨棄了房屋、或兄弟、或姐妹、或父親、或母親、或子女、或田地,都要得到百倍的賞報,並承受永生。


因為誰若願意拯自己的性命,必會喪失它;但誰若為我和福音的緣故喪失性命,必會拯救性命。


「凡到我這裏來的人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親、母親、妻子、兒子、兄弟、姊妹,甚至於自己的性命,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
不論誰,若想保全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凡喪失性命的,將保存性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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