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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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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會失掉生命;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,必保住生命,直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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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,必喪失它;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,必永遠保存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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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喪掉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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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去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將保全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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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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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25 愛惜自己性命的,就喪失性命;那恨惡自己在這世上的性命的,要保全性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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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
13 交叉參考  

我所以恨惡生命;因為在日光之下所行的事我都以為煩惱,都是虛空,都是捕風。


得着生命的,將要失喪生命;為我失喪生命的,將要得着生命。」

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
凡為我的名撇下房屋,或是弟兄、姊妹、父親、母親、兒女、田地的,必要得着百倍,並且承受永生。


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,必救了生命。


「人到我這裏來,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弟兄、姊妹,和自己的性命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
凡想要保全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喪掉生命的,必救活生命。


我卻不以性命為念,也不看為寶貴,只要行完我的路程,成就我從主耶穌所領受的職事,證明上帝恩惠的福音。


保羅說:「你們為甚麼這樣痛哭,使我心碎呢?我為主耶穌的名,不但被人捆綁,就是死在耶路撒冷也是願意的。」


有婦人得自己的死人復活。又有人忍受嚴刑,不肯苟且得釋放,為要得着更美的復活。


弟兄勝過牠,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。他們雖至於死,也不愛惜性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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