哥林多後書 13:1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1 我這是第三次要往你們那裏去:「凡事都憑着兩個人,或三個人作證的話斷定。」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 這是我第三次要去你們那裡。聖經上說:「任何事必須有兩三個證人作證才能定案。」 參見章節新譯本1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,各樣事情必須憑兩三個證人的口,才能確定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 這是我第三次到你們那裡去。「任何事,憑兩個或三個見證人的口,才能成立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。「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要定準。」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 這是我第三次要到你們那裏去。「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,句句都要定準。」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