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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5 - 楊格非官話《新約全書》

25 凡要救自己生命的、必喪生命、凡為我喪生命的、必得生命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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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因為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失去生命;但為了我失去生命的,必得到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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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因為誰想救自己的性命,將喪失性命;但誰若為了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將找到性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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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凡是想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但為我犧牲生命的,必得著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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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因為凡想要保全自己生命的,將失去生命;凡為我的緣故失去自己生命的,將尋得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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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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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5 因為,凡要救自己生命的,必喪掉生命;凡為我喪掉生命的,必得着生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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馬太福音 16:25
10 交叉參考  

得生命的、必喪生命、為我喪生命的、必得生命、○


人若得盡天下的利、失喪自己的生命、有甚麼益處呢、人能拿甚麼來換他的生命呢、


凡要救自己生命的、必喪生命、凡為我和福音喪生命的、必得救生命、


凡要救自己生命的、必喪失生命、凡喪失生命的、必存留生命、


愛自己生命的、必喪失生命、不愛自己生命在這世上的、必保全生命到永生、


惟眾兄弟、靠着羔羊的血、和自己所見證的道、勝過了他、他們是不貪生而冒死的、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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