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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3:12 - 楊格非官話《新約全書》

12 律法不本乎信、只說人若行此、就得生命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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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2 律法並非以信心為本,而是說:「遵行律法的人必因此而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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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2 律法本來不是出於信,而是說:“遵行這些事的人,就必因這些事而活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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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2 律法不是本於信,但是「遵行這些事的人,將因此而活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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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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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2 律法原不本乎信,只說:「行這些事的,就必因此活着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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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12 律法並不出於信,而是說:「行這些事的就必因此得生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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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3:12
13 交叉參考  

耶穌說、你為甚麼把善來稱我、上帝以外、沒有一個善的、你要進入永生、就當守誡命、


若是出於恩、就不在乎功、不然、恩就不是恩了、若是出於功、就不在乎恩、不然、功就不是功了、


若是屬律法的人、可為嗣子、信就歸於虛空、應許也就廢了、


所以得為嗣子是因信、既因信、就屬乎恩、使上帝所應許的、必定歸於亞伯拉罕的眾後裔、不但歸於屬律法的、也歸於有亞伯拉罕的信的人、


誡命本是叫人活的、反倒叫我死、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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