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多書 1:7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7 其實,監牧是天主的理事,應該是正人君子;他不許自傲、暴躁、愛喝酒、愛打人、貪污,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7 身為上帝的管家,作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,不傲慢,不暴躁,不酗酒,不好鬥,不貪財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7 因為監督是 神的管家,所以必須無可指摘、不任性、不隨便動怒、不好酒、不打人、不貪不義之財;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7 因為,身為神的管家,做監督的必須無可指責、不任性、不暴躁、不酗酒、不好鬥、不貪圖不正當的利益;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7 監督既是上帝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;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7 監督既是神的管家,必須無可指責,不任性,不暴躁,不因酒滋事,不打人,不貪無義之財;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