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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

37 我告訴你們:聖經記著說:『他被列在犯人之中。』這句話要成就在我身上了。凡聖經上關於我的事,必要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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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『祂被列在罪犯中』這句經文必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聖經上有關我的事情快要實現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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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所說『他被列於罪犯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須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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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‘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’這句經文,必定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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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:經上記著:『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』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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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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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
17 交叉參考  

他們又把兩個強盜釘在十字架上;一個在他的右邊,一個在他的左邊,


就應了經上的話說:「他被列在不法的人當中。」


耶穌帶了十二個門徒,到旁邊說:「你們聽!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先知所論人子的話,都要成就了。


人子固然照著所預定的去世:但那賣人子的有禍了!」


耶穌說:「但如今有錢囊,口袋的,要帶著;沒有刀的,要賣衣服買刀。


耶穌對那些來捉拿他的大祭司,和守聖殿的官並長老說:「你們出來拿著刀棒,如同對付強盜麼?


還有兩個犯人,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。


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聖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,都對他們解釋明白了。


聖經上的話,是不能廢的,領受上帝道的人,尚且稱為神。


你所託我的事,我已經完成了,要在地上榮耀你。


那不知道甚麼是罪的,上帝叫他替我們成了罪人,使我們在於他,成就了上帝的義。


基督既救贖我們脫離法律的咒詛,使自己為我們受了咒詛:因為聖經記著說:『凡掛在木頭上的,都是被咒詛的。』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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