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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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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『祂被列在罪犯中』這句經文必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聖經上有關我的事情快要實現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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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所說『他被列於罪犯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須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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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‘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’這句經文,必定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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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:經上記著:『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』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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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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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
17 交叉參考  

所以,我要使他與位大的同分, 與強盛的均分擄物。 因為他將命傾倒,以致於死; 他也被列在罪犯之中。 他卻擔當多人的罪, 又為罪犯代求。


他們又把兩個強盜和他同釘十字架,一個在右邊,一個在左邊。


耶穌帶着十二個門徒,對他們說:「看哪,我們上耶路撒冷去,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。


人子固然要照所預定的去世,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!」


耶穌說:「但如今有錢囊的可以帶着,有口袋的也可以帶着,沒有刀的要賣衣服買刀。


耶穌對那些來拿他的祭司長和守殿官並長老說:「你們帶着刀棒出來拿我,如同拿強盜嗎?


又有兩個犯人,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。


於是從摩西和眾先知起,凡經上所指着自己的話都給他們講解明白了。


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;若那些承受上帝道的人尚且稱為神,


我在地上已經榮耀你,你所託付我的事,我已成全了。


上帝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裏面成為上帝的義。


基督既為我們受了咒詛,就贖出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;因為經上記着:「凡掛在木頭上都是被咒詛的。」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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