約翰福音 12:48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48 棄絕我,不接受我命令的人,有判定他的:就是我所講的話,到末日要判定他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48 棄絕我、不接受我話的人將受審判,我講過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, 參見章節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48 不理我、不接受我的話的,自有審判他的—我說的話在末日會審判他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48 棄絕我又不接受我的話的人,自有審判他的。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定他的罪;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48 拒絕我,又不接受我話的人,自有定他罪的:我所講的話語,在末日要定他的罪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48 棄絕我、不領受我話的人,有審判他的-就是我所講的道在末日要審判他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