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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0:29 -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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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9 律法教師想證明自己有理,就問:「那麼,誰是我的鄰居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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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9 但是他要表示自己有理,就問耶穌:「誰是我的鄰人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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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9 那人想證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“誰是我的鄰舍呢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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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9 那個人卻要顯示自己為義,就對耶穌說:「那麼,誰是我的鄰人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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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9 那人要顯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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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29 那人要證明自己有理,就對耶穌說:「誰是我的鄰舍呢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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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0:29
11 交叉參考  

那時有布西人蘭族巴拉迦的兒子以利戶向約伯發怒;因約伯自以為義,不以神為義。


和你們同居的外人,你們要看他如本地人一樣,並要愛他如己,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作過寄居的。我是耶和華-你們的神。


於是叫眾人和門徒來,對他們說:「若有人要跟從我,就當捨己,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。


你想,這三個人哪一個是落在強盜手中的鄰舍呢?」


耶穌對他們說:「你們是在人面前自稱為義的,你們的心,神卻知道;因為人所尊貴的,是神看為可憎惡的。


因為不知道神的義,想要立自己的義,就不服神的義了。


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可誇的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

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,這是明顯的;因為經上說:「義人必因信得生。」


這樣看來,人稱義是因着行為,不是單因着信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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