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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7:17 -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7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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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7 但到第三天,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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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7 還剩下的祭肉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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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7 但此後剩下的祭肉,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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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7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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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17 第三天,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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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17 如果到第三天還有剩下的肉,必須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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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7:17
11 交叉參考  

到了第三日,亞伯拉罕舉目遠遠地看見那地方。


不可剩下一點留到早晨;若留到早晨,要用火燒了。


到第三天要預備好了,因為第三天耶和華要在眾百姓眼前降臨在西奈山上。


只是公牛的皮、肉、糞都要用火燒在營外。這牛是贖罪祭。


那承接聖職所獻的肉或餅,若有一點留到早晨,就要用火燒了,不可吃這物,因為是聖物。


過兩天他必使我們甦醒, 第三天他必使我們興起, 我們就在他面前得以存活。


當下摩西急切地尋找作贖罪祭的公山羊,誰知已經焚燒了,便向亞倫剩下的兒子以利亞撒、以他瑪發怒,說:


這祭物要在獻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,若有剩到第三天的,就必用火焚燒。


第三天若再吃,這就為可憎惡的,必不蒙悅納。


而且埋葬了;又照聖經所說,第三天復活了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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