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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7:17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17 如果到第三天還有剩下的肉,必須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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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7 但到第三天,必須燒掉剩下的祭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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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7 還剩下的祭肉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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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7 但此後剩下的祭肉,到了第三天就要用火燒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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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7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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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7 但所剩下的祭肉,到第三天要用火焚燒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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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17 第三天,所剩下的祭肉要用火焚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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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7:17
11 交叉參考  

第三天,亞伯拉罕遠遠地看見那地方。


不可剩下留到第二天;剩餘的要在當夜燒掉。


到後天一切都準備好。那一天,我要降臨在西奈山,讓所有的以色列人都能夠看見我。


但是公牛的肉、皮,和腸要在營外焚燒。這是祭司的贖罪祭。


如果有肉或餅到早晨還沒吃完,就得燒掉,不能再吃,因為這食物是聖的。


過兩三天,他會賜給我們新力量,使我們能常常在他面前。


摩西查問那隻贖罪祭的公山羊,發現牠已經被燒化了。他向以利亞撒和以他瑪發怒,責問他們:


祭肉要在奉獻的當天或第二天吃完。到第三天,如果還有剩下的祭肉,要用火燒掉,


因為這是不潔淨的。有人吃了,我就不接受所獻的祭物。


又按照聖經所說的,他被埋葬了,在第三天復活了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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