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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6:12 -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2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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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2 「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獻年。你們應當把自己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分給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們居住的城邑吃飽喝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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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2 “每逢第三年,就是十分獻一之年,你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,分給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的城中吃飽了以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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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12 每個第三年,就是在十一奉獻年,當你獻完了你所有收成的十分之一,並且分給了利未人、寄居者、孤兒和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吃得飽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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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2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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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12 「每逢第三年,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,你從你一切土產中取了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、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,使他們在你的城鎮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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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12 「你們每三年要付十分之一捐,就是你們土產收成的十分之一,把它分給利未人、外僑、孤兒,和寡婦,讓他們在你們的地方也都得吃飽。這以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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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6:12
11 交叉參考  

後來打糧食的時候,你們要把五分之一納給法老,四分可以歸你們做地裏的種子,也做你們和你們家口孩童的食物。」


於是約瑟為埃及地定下常例,直到今日:法老必得五分之一,惟獨祭司的地不歸法老。


藐視鄰舍的,這人有罪; 憐憫貧窮的,這人有福。


「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給耶和華為聖的。


因為以色列人中出產的十分之一,就是獻給耶和華為舉祭的,我已賜給利未人為業。所以我對他們說:『在以色列人中不可有產業。』」


守節的時候,你和你兒女、僕婢,並住在你城裏的利未人,以及寄居的與孤兒寡婦,都要歡樂。


那得祭司職任的利未子孫,領命照例向百姓取十分之一,這百姓是自己的弟兄,雖是從亞伯拉罕身中生的,還是照例取十分之一。


並且可說那受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是藉着亞伯拉罕納了十分之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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