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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6:12 - 中文標準譯本

12 每個第三年,就是在十一奉獻年,當你獻完了你所有收成的十分之一,並且分給了利未人、寄居者、孤兒和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吃得飽足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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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12 「每逢第三年是十一奉獻年。你們應當把自己所有出產的十分之一拿出來分給利未人、寄居者和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們居住的城邑吃飽喝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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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12 “每逢第三年,就是十分獻一之年,你把一切出產的十分之一完全取出,分給利未人、寄居的和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的城中吃飽了以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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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12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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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12 「每逢三年,就是十分取一之年,你取完了一切土產的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和寄居的,與孤兒寡婦,使他們在你城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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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12 「每逢第三年,就是捐十分之一的那年,你從你一切土產中取了十分之一,要分給利未人、寄居的、孤兒和寡婦,使他們在你的城鎮中可以吃得飽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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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12 「你們每三年要付十分之一捐,就是你們土產收成的十分之一,把它分給利未人、外僑、孤兒,和寡婦,讓他們在你們的地方也都得吃飽。這以後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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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命記 26:12
11 交叉參考  

到了收穫的時候,你們要把收成的五分之一交給法老,五分之四歸你們自己,作為田裡的種子以及你們、你們家人和孩童的食物。」


於是約瑟為埃及的土地立下定例,直到今日還有效,就是地上收成的五分之一歸法老;唯獨祭司的土地不歸法老。


藐視自己鄰人的,是有罪的; 恩待卑微人的,是蒙福的!


「土地的一切出產,無論是地上的穀物,還是樹上的果實,十分之一都屬於耶和華,要歸耶和華為聖。


因為我已經把以色列子孫的十分之一出產,就是他們向耶和華奉上的供物,賜給了利未人作產業。因此我對他們說,他們不可在以色列子孫中分得繼業。」


節期中,你和你的兒女、僕婢,以及你城裡的利未人、寄居者、孤兒和寡婦,要一同歡樂。


雖然利未子孫中那些領受祭司職務的,從亞伯拉罕的後裔中出來,他們還是奉命按照律法向子民,就是自己的同胞,收取十分之一。


甚至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:連那收取十分之一的利未,也藉著亞伯拉罕交納了十分之一,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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