申命記 12:11 - 和合本修訂版11 那時你們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祭物、十一奉獻、手中的舉祭,和向耶和華許願的一切上好的祭,都帶到耶和華─你們上帝所選擇立他名的居所。 參見章節更多版本當代譯本11 你們要把我吩咐你們獻的燔祭、各種牲祭、十一奉獻、舉祭和一切還願祭,帶到你們的上帝耶和華選定的敬拜場所。 參見章節新譯本11 那時,你要把我吩咐你們的燔祭和其他的祭物、十分之一的禮物和手中的貢獻,以及你們向耶和華許願要獻的最美的一切還願祭,都要帶到耶和華你們的 神選擇作為立他名的地方。 參見章節中文標準譯本11 那時耶和華你們的神將選擇一個讓他的名安居的地方。你們要把我所吩咐你們的一切,就是你們的燔祭、祭物、十一奉獻和你們手中的供物,以及你們向耶和華所許的一切上好的還願祭,都帶到那裡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-你們上帝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 參見章節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、平安祭、十分取一之物,和手中的舉祭,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,都奉到耶和華-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。 參見章節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11 上主要選一個特定的地方作為他的住處;你們要攜帶我命令你們獻的一切祭物到那裡敬拜他,就是帶燒化祭和其他的牲祭、十分之一捐和供物,以及許願的禮物。 參見章節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