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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 - 南京官話《新約全書》

37 我告訴你們、聖經上說、人把他看做罪犯當中的人、這句話、必定應在我身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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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『祂被列在罪犯中』這句經文必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聖經上有關我的事情快要實現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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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所說『他被列於罪犯之中』的這句話,必須在我身上應驗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完成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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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,‘他被列在不法者之中’這句經文,必定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關於我的事必然成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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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7 我告訴你們:經上記著:『他被列在不法之徒當中』,這話必須在我身上成就,因為那有關我的事就要有個結局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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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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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7 我告訴你們,經上寫着說:『他被列在罪犯之中。』這話必應驗在我身上,因為那關係我的事必然成就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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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22:37
17 交叉參考  

有兩個強盜、同釘在十字架上、一個在左、一個在右。


應了聖經上所說的話道、人把他當做罪犯裏面的人了。


耶穌領着十二個學生、對他們道、我們要到耶路撒冷去、先知所說、論及人子的事、必有應驗。


人子將要去世、應了先前所定的意思、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。


耶穌道、現在你們有囊的、可以拿來、有袋的、也是這樣、沒有刀的、可以賣衣服去買刀。


耶穌對來攻他的列位祭司頭目、和殿裏的官、併長老等、說道、你們來拿着刀棍、好像是要打強盜嗎。


人又拉了兩個犯人來、要和耶穌一同殺掉。


於是耶穌從摩西起、到列位先知為止、但凡聖經上寫着他自己的事、都詳解明白了。


而且聖經的話不可廢的、若是奉上帝命令的人、可以稱得做上帝、


我在世上已經榮耀你、你所托付我做的事、我已經做出來了。


基督不曾有罪、上帝偏把基督、替我們當做贖罪的祭物、使我們靠着基督、被上帝稱義咯。


但基督贖出我們來、叫我們得脫律法的呪詛、為的是基督早已替我們受了這个咒詛了、經書上說道、身子懸在木頭上的人、便是受呪詛的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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