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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1:3 - 北京官話譯本

3 就是蹄分兩半又倒嚼的牲畜、方可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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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凡蹄子分瓣且反芻的動物,你們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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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分蹄有趾而且反芻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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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 凡是分蹄、裂趾並且反芻的動物,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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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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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凡蹄分兩瓣、倒嚼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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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凡蹄分兩瓣,分趾蹄而又反芻食物的走獸,你們都可以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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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1:3
17 交叉參考  

智慧若入你心、你心以知識為美、


你們愚拙人、須捨棄愚拙、行走明哲的道、如此便可存活。


你們曉諭以色列人說、地上的走獸、你們所可吃的、


凡畜類分蹄卻分不開的、或不倒嚼的、你們當以為不潔、凡摸了的必染污穢。


倒嚼不分蹄的、分蹄不倒嚼的、都不可吃、就如駱駝、是倒嚼不分蹄的、你們當以為不潔。


沙番是倒嚼不分蹄的、也當以為不潔。


免是倒嚼不分蹄的、也當以為不潔。


豬是分蹄不倒嚼的、也當以為不潔。


這地方的人、比帖撒羅尼迦的人、性情良善、他們甚願受教、日日考查聖經、要曉得這道是不是。


又說、你們應該從他們中間出來、離開他們、不要霑染污穢、我就收納你們。


凡牲畜蹄分兩半又倒嚼的、你們方可以吃。


豬雖分蹄、卻不倒嚼、你們也當以為不潔、這些牲畜的肉不可吃、死的不可摸。


應當念念在此、專專務此、使你上達、顯明給眾人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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