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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8:6 - 中文標準譯本

6 「任何人都不可親近自己的任何血親,裸露她的下體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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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6 「你們任何人不可與近親亂倫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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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6 “你們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揭露她的下體;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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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6 「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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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6 「你們都不可露骨肉之親的下體,親近他們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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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6 「任何人都不可親近骨肉之親,露其下體。我是耶和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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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6 「無論誰都不可跟骨肉之親有性關係。我是上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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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未記 18:6
9 交叉參考  

於是那天夜裡她們給父親喝酒,然後大女兒進去,與父親同睡。她什麼時候躺下,什麼時候起來,父親都不知道。


你們要遵守我的律例和法規;人遵行它們,就必因此而活。我是耶和華。


除非那死人是他的骨肉至親,父母、兒女、兄弟;


不過要寫信給他們:要遠避偶像的汙穢,遠避淫亂、勒死的動物和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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