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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34 - 《官話和合譯本》

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.死牲畜要歸自己。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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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4 井的主人就要賠償牲畜的主人,死牲畜則歸井的主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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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4 井主要賠償,要把銀子還給牛主或驢主,死的牲畜可以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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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34 那坑的主人就要賠償,付銀子給牲畜的主人,而死牲畜就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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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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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,死牲畜要歸自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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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埃及記 21:34
9 交叉參考  

他必償還羊羔四倍、因爲他行這事、沒有憐恤的心。


人若敞着井口、或挖井不遮蓋、有牛、或驢、掉在裏頭。


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、以致於死、他們要賣了活牛、平分價値、也要平分死牛。


人若向鄰舍借甚麽、所借的或受傷、或死、本主沒有同在一處、借的人總要賠還。


若太陽已經出來、就爲他有流血的罪.賊若被拿、總要賠還、若他一無所有、就要被賣、頂他所偸的物。


若點火焚燒荆棘、以致將別人堆積的禾捆、站着的禾稼、或是田園、都燒盡了、那點火的必要賠還。○


若被找着、他必賠還七倍.必將家中所有的、盡都償還。


還人的當頭和所搶奪的、遵行生命的律例、不作罪孽.他必定存活、不至死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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