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記 21 - 《官話和合譯本》宣律例首論待僕 1 你在百姓面前所要立的典章是這樣. 2 你若買希伯來人作奴僕、他必服事你六年、第七年他可以自由、白白地出去。 3 他若孤身來、就可以孤身去.他若有妻、他的妻就可以同他出去。 4 他主人若給他妻子、妻子給他生了兒子、或女兒、妻子和兒女要歸主人、他要獨自出去。 5 倘或奴僕明說、我愛我的主人、和我的妻子兒女、不願意自由出去. 6 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、又要帶他到門前、靠近門框、用錐子穿他的耳朶他就永遠服事主人。○ 7 人若賣女兒作婢女、婢女不可像男僕那樣出去。 8 主人選定他歸自己、若不喜歡他、就要許他贖身.主人旣然用詭詐待他、就沒有權柄賣給外邦人。 9 主人若選定他給自己的兒子、就當待他如同女兒。 10 若另娶一個、那女子的喫食、衣服、並好合的事、仍不可減少。 11 若不向他行這三樣、他就可以不用錢贖、白白的出去。 殺人之例 12 打人以至打死的、必要把他治死。 13 人若不是埋伏着殺人、乃是上帝交在他手中、我就設下一個地方、他可以往那裏逃跑。 14 人若任意用詭計殺了他的鄰舍、就是逃到我的壇那裏、也當捉去把他治死。○ 15 打父母的、必要把他治死。○ 16 拐帶人口、或是把人賣了、或是留在他手下、必要把他治死。○ 17 咒駡父母的、必要把他治死。○ 18 人若彼此相爭、這個用石頭或是拳頭打那個、尚且不至於死、不過躺臥在牀、 19 若再能起來扶杖而出、那打他的可算無罪、但要將他躭悞的工夫、用錢賠補、並要將他全然醫好。○ 20 人若用棍子打奴僕、或婢女、立時死在他的手下、他必要受刑。 21 若過一兩天纔死、就可以不受刑、因爲是用錢買的。○ 22 人若彼此爭鬭、傷害有孕的婦人、甚至墜胎、隨後卻無別害、那傷害他的總要按婦人的丈夫所要的、照審判官所斷的受罰。 23 若有別害、就要以命償命、 24 以眼還眼、以牙還牙、以手還手、以脚還脚、 25 以烙還烙、以傷還傷、以打還打。○ 26 人若打壞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隻眼、就要因他的眼放他去得以自由。 27 若打掉了他奴僕或是婢女的一個牙、就要因他的牙放他去得以自由。○ 28 牛若觸死男人、或是女人、總要用石頭打死那牛、卻不可喫他的肉.牛的主人可算無罪。 29 倘若那牛素來是觸人的、有人報告了牛主、他竟不把牛拴着、以致把男人或是女人觸死、就要用石頭打死那牛、牛主也必治死。 30 若罰他贖命的價銀、他必照所罰的、贖他的命。 31 牛無論觸了人的兒子、或是女兒、必照這例辦理。 32 牛若觸了奴僕、或是婢女、必將銀子三十舍客勒給他們的主人、也要用石頭把牛打死。○ 33 人若敞着井口、或挖井不遮蓋、有牛、或驢、掉在裏頭。 34 井主要拿錢賠還本主人.死牲畜要歸自己。○ 35 這人的牛若傷了那人的牛、以致於死、他們要賣了活牛、平分價値、也要平分死牛。 36 人若知道這牛素來是觸人的、主人竟不把牛拴着、他必要以牛還牛、死牛要歸自己。 |
Digital edition of the 1983 reprint of the Chinese Union Mandarin Version (1919). Created by Simon Wong. Digital edition © United Bible Societies, 201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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