神的事情,人所能知道的,在他们里面原是明显的,因为 神已经向他们显明了。
你们不曾知道吗?你们不曾听见吗? 不是从起初就已经告诉过你们吗? 自从大地的根基立了以来,你们还不曾明白吗?
你们向天举目吧! 看是谁创造了这些万象? 是谁按着数目把万象领出来, 一一指名呼唤? 因他的大能大力, 连一个也不缺少。
那光来到世界,是普照世人的真光。
其实自从创世以来, 神那看不见的事,就如他永恒的大能和神性,都是看得见的,就是从他所造的万物中可以领悟,叫人没有办法推诿。
没有律法的外族人,如果按本性行律法上的事,他们虽然没有律法,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