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肉,这祭肉已经成为不洁净,不蒙悦纳。
不要再带没有意义的供物来了, 烧献祭物的香气也是我厌恶的。 我厌烦月朔、安息日和集会; 作罪孽又守严肃会,是我不能容忍的。
坐在坟墓之间,在隐密处过夜,吃猪肉, 他们的器皿中有不洁之物作的汤,
宰牛献祭,又杀人, 献羊羔为祭,又打折狗的颈项; 献上素祭,又献上猪血; 烧乳香作记念祭,又称颂虚无之神; 他们选择他们自己的道路, 他们的心里喜悦他们那些可憎恶的事。
首先我要加倍报应他们的罪孽和罪恶,因为他们用自己那些毫无生气、可憎的偶像玷污了我的土地,他们那些可厌之物充满了我的产业。”
祭牲的肉,要在你们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;如果有剩下的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烧掉。
那吃祭肉的人,要担当自己的罪责,因为他亵渎了耶和华的圣物;那人必从自己的族人中被剪除。
无论是公牛或是绵羊羔,如果肢体畸形或有缺陷的,你可以作甘心祭献上;如果作还愿祭献上,就不蒙悦纳。
也不可从外人手里接受这一类的牲畜,作你们 神的食物;因为这些都有损坏,有残疾,必不蒙悦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