祭牲的肉,要在你们献的那一天和第二天吃;如果有剩下的,到了第三天,就要用火烧掉。
你们一点也不可留到早晨;如果有一点留到早晨,就要用火烧掉。
“如果你们献平安祭给耶和华,要使你们所献的蒙悦纳。
如果在第三天吃平安祭肉,这祭肉已经成为不洁净,不蒙悦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