箴言 6:16 -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 有七件事是上主所憎恨,是他所不能容忍的,就是:傲慢的眼睛,撒謊的舌頭,殺害無辜的手,策畫陰謀的心,奔走邪路的腿,編造假證,在朋友間挑撥是非。 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 耶和華所憎惡的事有六樣, 連祂厭惡的事共有七樣: 新譯本 耶和華恨惡的事有六樣, 連他心裡厭惡的,共有七樣, 中文標準譯本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 連他心中所憎惡的有七樣: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 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 連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 和合本修訂版 耶和華所恨惡的有六樣, 他心所憎惡的共有七樣: |
無論在哪一種情形下,她的前夫不得再跟她結婚。因為對她的前夫來說,她已經被玷汙了。要是前夫再跟她結婚,便冒犯了上主。你們切不可在上主—你們的上帝要賜給你們的土地上犯了他所厭惡的罪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