啟示錄 11:3 - 中文標準譯本 我將賜能力給我的兩個見證人,他們將披著麻衣,做先知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Más versiones當代譯本 我要賜權柄給我的兩個見證人,他們將身穿麻衣,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新譯本 我要賜能力給我那兩個穿著麻衣的見證人,他們要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” 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着毛衣,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 我要使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着毛衣,傳道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和合本修訂版 「我要賜權柄給我那兩個見證人,穿著粗麻衣說預言一千二百六十天。」 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 我要差遣兩個穿著麻衣的見證人;他們要傳講上帝的信息一千兩百六十天。」 |
我就俯伏在他的腳前,要敬拜他。可是他對我說:「你要注意,不可這樣!我與你和你的弟兄們——那些持守有關耶穌見證的,都是同做奴僕的。你應當敬拜神!因為有關耶穌的見證,才是預言的靈魂所在。」
隨後,我看見一些座位,上面坐著人;這些人被賜予了審判的權柄。我又看見那些為耶穌做見證並為神的話語被斬首之人的靈魂,他們沒有膜拜那獸或獸像,也沒有在自己額上或手上接受那印記。他們都活了過來,並且與基督一同做王一千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