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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25 凡是愛惜自己性命的人,必要喪失它;凡是在這世界上厭恨自己性命的人,必要保全獲得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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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會失掉生命;憎惡自己今世生命的,必保住生命,直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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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25 誰珍惜自己的生命,必喪失它;誰在現世不顧自己的生命,必永遠保存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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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喪掉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必會保全生命到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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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去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將保全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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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25 愛惜自己生命的,就失喪生命;在這世上恨惡自己生命的,就要保守生命到永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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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12:25
13 交叉參考  

誰保持自己的性命,必要失掉它;誰為我的緣故喪失自己的性命,必得保持它。


因為凡願意救自己性命的人:必要失掉性命;凡為我失掉自己性命的人,必要保全性命。


凡為了我的名,撇下房屋、弟兄、姐妹、父母、子女、或田地,必要得百倍的賞報,並獲永生」。


誰願意保全生命必定要喪失:可是由於我和福音的原故,而喪失生命的人,必定要得保全。


「如果有人來跟隨我,卻愛他的父母、妻子、兒女、兄弟、姐妹和性命勝過愛我,他不能作我的門徒。


凡是努力保全性命的人,必要失掉;凡是失掉的人,必要保全。


我卻不掛念這事,我並不以性命為貴,只要我能走完我的途程,成就我由主耶穌所領來的任務:傳揚天主恩寵的福音,雖死無憾。


保祿回答我們說:「你們為什麼這樣痛哭,使我心碎呢?我不但準備為主耶穌的名受捆綁,而且準備死在耶路撒冷」。


使子女復活,還給他們的母親。有的忍受了苦刑,不願意僥倖脫免,為了能以獲得更好的復活;


我們的弟兄,雖至於死,不愛惜自己的性命,藉着羔羊的血和自己的見證戰勝了牠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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