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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4 - 中文標準譯本

4 早晨獻一隻羊羔,黃昏的時候獻另一隻羊羔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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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4 早晨和黃昏各獻一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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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4 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獻一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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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4 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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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4 早晨要獻一隻,黃昏的時候要獻一隻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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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4 早晨獻第一隻小公羊,黃昏獻第二隻小公羊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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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4 早上獻一隻,傍晚獻一隻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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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4
12 交叉參考  

過了中午,他們繼續說神言,直到下午獻祭的時間;但還是沒有動靜,沒有回應,沒有反應。


到了下午獻祭的時間,先知以利亞上前來禱告:「亞伯拉罕、以撒、以色列的神耶和華啊,求你今天顯明:你是以色列的神,我是你的僕人,並且是遵照你的話語做了這一切事。


要照著律法所記的一切,就是耶和華所吩咐以色列的,清晨和傍晚在燔祭的祭壇上向耶和華獻上常獻的燔祭。


願我的禱告如香呈獻在你面前; 願我的雙手舉起如獻晚祭。


你們要把羔羊保留到本月十四日;當天黃昏的時候,以色列全體會眾要宰殺羔羊。


我還在禱告中說話的時候,先前的異象中見過的那位樣貌像人的加百列快速地飛到我這裡來;那時大約是獻晚祭的時候。


祭司們哪,你們要束上麻布哀哭! 在祭壇前事奉的啊,你們要哀號! 事奉我神的啊,你們要來,披上麻布過夜! 因為素祭和酒祭從你們神的殿中都被止住了。


如果他獻上綿羊為祭物,就要帶到耶和華面前獻上,


你要對他們說,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如下: 「兩隻無瑕疵的一歲公羊羔,作為每天常獻的燔祭,


還有十分之一伊法細麵粉,用四分之一欣壓榨的油調和作素祭。


你們要在這個月的十四日,黃昏的時候,按所定的日期守這節。你們要照著所有的律例和法規來守逾越節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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