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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3 - 中文標準譯本

3 你要對他們說,獻給耶和華的火祭如下: 「兩隻無瑕疵的一歲公羊羔,作為每天常獻的燔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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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3 以下是他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:每天兩隻毫無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作日常燔祭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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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3 你又要對他們說:‘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是這樣: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天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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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3 又要對他們說: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日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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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3 又要對他們說:你們要獻給耶和華的火祭,就是沒有殘疾、一歲的公羊羔,每日兩隻,作為常獻的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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和合本修訂版

3 要對他們說:『這是當獻給耶和華的火祭:每天兩隻沒有殘疾一歲的小公羊,作為經常獻的燔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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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現代中文譯本2019--繁體版》

3 以下是必須獻給上主的火祭:每天的燒化祭要獻兩隻一歲大、沒有殘缺的小公羊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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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數記 28:3
25 交叉參考  

要照著律法所記的一切,就是耶和華所吩咐以色列的,清晨和傍晚在燔祭的祭壇上向耶和華獻上常獻的燔祭。


並照著摩西的誡命,在安息日、新月節,以及每年三次的節期,就是除酵節、七七節、住棚節,按照每天的定例獻祭。


他派出的軍隊會起來褻瀆那作為堡壘的聖所,並廢除常獻的祭,設立那帶來荒涼的可憎者。


從常獻的祭被廢除,並那帶來荒涼的可憎者被設立的時候,必有一千兩百九十天;


它還高抬自己到天軍元帥的地位,廢除天軍元帥享有的常獻的祭,使他的聖所被丟棄。


然後我聽見一位聖者在說話,又有一位聖者問那說話的:「這異象,就是有關常獻的祭、帶來荒涼的罪過、聖所和天軍被踐踏之事,要到什麼時候呢?」


亞倫的子孫要把這些,連同火上木柴上的燔祭,在祭壇上燒獻為煙,作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

「你要吩咐亞倫和他的子孫說,這是燔祭的條例:燔祭要一整夜留在祭壇的爐床上直到早晨;祭壇的火要一直燃燒。


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,每個安息日都要獻的燔祭。


除了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,還要獻給耶和華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


除了清晨的燔祭,就是常獻的燔祭以外,你們還要獻以上這些祭物。


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以外,一連七天,每天都要這樣獻上火祭的食物,作馨香之氣獻給耶和華。


你們要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以外,獻上這些無瑕疵的燔祭和同獻的酒祭。


早晨獻一隻羊羔,黃昏的時候獻另一隻羊羔;


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這是在贖罪祭、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酒祭以外的燔祭。


還要獻一隻公山羊作贖罪祭。這是在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同獻的酒祭以外的燔祭。


你們要在新月燔祭和同獻的素祭、常獻的燔祭和同獻的素祭,以及照著法規同獻的酒祭以外,把這些作為馨香的火祭獻給耶和華。


第二天,約翰看見耶穌向他走來,就說:「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罪孽的!


既然這些東西都這樣預備好了,祭司們就常常進入第一間會幕行事奉禮。


住在地上的人,凡是名字從創世以來沒有記在那被殺羔羊的生命冊上的,都將膜拜牠。


跟著我們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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