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5 以灼還灼,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
25 以燒傷還燒傷,以創傷還創傷,以毆打還毆打。
25 以烙還烙,以傷還傷,以打還打。
25 以灼傷還灼傷,以損傷還損傷,以鞭打還鞭打。
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,
「如果有人打他男僕的眼睛或女僕的眼睛,以致毀了一只眼睛,就要因眼睛的緣故讓奴僕走,作自由人。
如果有人使他的鄰人傷殘,他怎樣對待人,也要怎樣被對待:
你眼中不可顧惜他,而要讓他以命償命,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,以手還手,以腳還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