提摩太前書 3 - 朱寶惠《重譯新約全書》附注釋(教會聖職的資格) ( 3:1-16 ) 1 人若貪圖監督的職分,他就是願作善工的。 2 所以監督必須無可指摘,只有一個妻子的丈夫,有節制,心正,端莊,樂意應酬賓客,善於教導; 3 不醉酒,不打人,只要溫和,不爭鬥,不貪財; 4 善於整理自己的家,使得兒女凡事端莊順服; 5 人若不懂得整理自己的家,那能照顧上帝的教會呢? 6 才入教的,不可作監督,恐怕他自高自大,就要陷在魔鬼所受的懲罰中。 7 作監督的,也必須在教外有好聲名,恐怕受毀謗,陷在魔鬼的圈套裏。 8 作執事的,也要如此,必須端莊,不要一口兩舌,不好酒,不貪不義之財; 9 要存清潔的良心,謹守信道的奧妙。 10 這等人必要先受試驗,若無可責之處,然後才派他作執事。 11 女人也要這樣,必須端莊,不說讒言,有節制,凡事忠信。 12 執事也是只有一個妻子的丈夫,善於管理兒女和全家。 13 因為那善作執事的,自己能得到美好的地位,並且在基督耶穌裏的忠信上,大增膽量。 14 我先把這些話寫給你,指望快到你那裏去。 15 設若我有耽擱,也叫你知道在上帝的家中當如何行。這家就是活上帝的教會,真理的柱子和根基。 16 大哉! 神道的奧妙!無人不服。那一位:是在肉身裏顯現,在聖靈裏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到外邦,在世界被信服,在榮耀裏被接引。 |
Digital edition of a Chinese New Testament with study notes (1936) by ZHU Baohui (1889-1970). Created by Simon Wong. Digital edition © United Bible Societies, 2018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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