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是在禧年以後獻的,祭司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,估價要逐年減低。
他要計算賣掉土地的年數,退還距下個禧年所剩年數的地價,便可以贖回自己的土地。
「如果有人把房子分別出來獻給耶和華,祭司就要評定房子的好壞,祭司估價多少就是多少。
如果有人在禧年奉獻土地,所估的價便是定價。
如果那人想贖回所獻的土地,要在估價的基礎上加付五分之一,土地便仍歸他所有。
祭司就要按照距下個禧年的年數來估價。那人要當天付清地價,地價歸耶和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