利未人的份1 利未祭司、利未整個支派在以色列人當中沒有份,沒有繼業,他們要吃耶和華的火祭,那就是他們的繼業。 2 利未人在自己的弟兄當中沒有繼業;照著耶和華向他所應許的,耶和華就是他的繼業。 3 祭司從民眾應得的份是這些:那些祭獻牛或羊的人,要把祭物的前腿、腮頰和胃腸給祭司。 4 你也要把初熟的五穀、新酒和新油,以及初剪的羊毛給祭司。 5 因為耶和華你的神從你各支派中揀選了利未,要讓他和他的子孫終生奉耶和華的名侍立事奉。 6 如果有利未人從你的某一座城,從他所寄居的以色列任何地方離開,隨心所願來到耶和華所選擇的地方, 7 他可以像在那裡侍立於耶和華面前的利未弟兄們那樣,奉他的神耶和華的名事奉。 8 在他變賣家産的所得以外,他還可以享用與他們同等的份額。 不可行邪術9 你進入耶和華你的神賜給你的那地以後,不可效法那些民族的可憎行為。 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讓自己的兒女經火,不可有占卜的、算命的、行法術的、行巫術的、 11 念咒的、招魂的、通靈的、求問死人的。 12 因為凡是做這些事的人,都是耶和華所憎惡的;正是因為這些可憎之事,耶和華你的神才要把那些民族從你面前趕出去。 13 你要在你的神耶和華面前作純全人。 14 你將要趕出的那些民族是聽從算命的和占卜的;至於你,耶和華你的神不允許你這樣做。 將有一位先知15 耶和華你的神將從你們中間,從你的弟兄中為你興起一位像我一樣的先知,你們要聽從他。 16 正如在何烈山集會的日子,你向耶和華你神所說的一切,那時你請求說:「不要讓我再聽到我的神耶和華的聲音,也不要讓我再看到這猛烈的火,免得我死亡。」 17 耶和華就對我說:「他們說的好。 18 我將從他們的弟兄當中,為他們興起一位像你一樣的先知。我要把我的話放在他口中,他必把我所吩咐的一切都告訴他們。 19 那時,如果有人不聽從我的話,就是他奉我名所說的話,我必向這人追討罪責。 20 但如果有先知擅自奉我的名,說我沒有吩咐他說的話,或者奉別神的名說話,那先知必須被處死。 21 如果你心裡想:『我們怎麼知道那不是耶和華說的話?』 22 那麼,當先知奉耶和華的名說話,而這話沒有成就,沒有應驗,這話就不是耶和華說的,是那先知擅自說的,你不必怕他。」 |
CHINESE STANDARD BIBLE©
Copyright © 2005, 2008, 2011, 2017-2024 by Global Bible Initiative
中文標準譯本©
版權所有 © 2005, 2008, 2011, 2017-2024 全球聖經促進會
Global Bible Initiative