線上聖經

廣告


整本聖經 舊約 新約




約翰福音 3:12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我給你們說地上事,你們還不信;若給你們說天上事,你們如何能信呢?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要是說天上的事,你們怎麼會信呢?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如果我給你們講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;那麼,我若講天上的事,你們會信嗎?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我對你們講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如果講天上的事,怎能相信呢?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我告訴你們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如果我告訴你們天上的事,你們怎麼會信呢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若說天上的事,如何能信呢?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,你們尚且不信,若說天上的事,如何能信呢?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3:12
13 交叉參考  

我實實告訴你:我們知道的,我們才說;我們見過的,我們才作證;你們偏不領受我們所證的。


耶穌答說:「我實實告訴你:人非再生,不能見天主的國。」


耶穌答說:「我實實告訴你:人非從水,及聖神再生,不能入天主的國。


風任意往那裏颳;你聽見他的響聲,卻不知道他是從那裏來,往那裏去;凡從神生的也是如此。」


人所共認的,是這真教的奧秘,如何廣大:(天主)顯於肉身內,由(聖)神證明,被天神所見,被傳揚於外邦,被世界所信認,被提去,入于光榮。


論這事,我們本有許多話說;但是不易講明,因為你們明悟遲鈍。


不是我們(先)愛了天主;乃是天主先愛了我們,打發他的聖子,為我們的罪,作了息怒的祭品;這就是(他的)愛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