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希伯來書 10:8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上邊既然說:「犧牲與獻儀,燔祭與贖罪祭,你都不要了,按法律所獻的這些品物,沒有得你的歡心。」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基督首先說:「祭物、供物、燔祭和贖罪祭都不是你想要的,也不是你喜愛的。」這些都是依照律法獻上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前面說:“祭品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你所要的,也不是你所喜悅的。”這些都是按照律法獻的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上文說:祭物、供物、燔祭和贖罪祭不是你所希望的,也不是你所喜悅的,儘管這些都是照著律法獻上的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)」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着律法獻的)」;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以上說:「祭物和禮物,以及燔祭和贖罪祭,不是你所要的,也不是你喜歡的。」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希伯來書 10:8
4 交叉參考  

人當全心,全意,全靈,全力,愛天主,又當愛人如己。這個比一總全燔之祭及一總祭獻之禮,更要緊。」


那法律既因着血肉之身,成了軟弱的,他所不能行的,天主,就是打發自己的聖子成人,像個罪人一樣,為罪(受死),判定了罪的案子,


所以基督一入世界,就說:「犧牲與獻儀,你都不要了,你就給我一個身體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