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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拉太書 4:22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(法律上)記載說:「亞巴郎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生的,一個是主婦生的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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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律法書上說: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婢女生的,一個是主母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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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經上記著說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出於婢女,一個出於自由的婦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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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因為經上記著: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出於女僕,一個出於自由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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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因為律法上記着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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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因為律法上記着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主之婦人生的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因為律法上記著,亞伯拉罕有兩個兒子,一個是使女生的,一個是自由的婦人生的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加拉太書 4:22
7 交叉參考  

但從婢女生的那一個,是由血肉生的;從主婦生的那一個,是因着恩許生的。


到底經上說什麼?說:「把那婢女連他的兒子趕出去,因為婢女的兒子,必不可與主婦的兒子,同作承嗣人。」


弟兄們,既是這樣,我們就不是婢女的兒女,乃是主婦的兒女了;是基督救出我們來,得了自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