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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弗所書 6:2 - 蕭靜山《新經全集》附注釋

(經上說):「你該孝敬你的父親,及你的母親,為叫你在世上,得福得壽。」這是第一條誡命,有特許的(恩典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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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因為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就是:「要孝敬父母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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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”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地上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著應許的誡命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「要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」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當孝敬父母,使你得福,在世長壽。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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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翻譯



以弗所書 6:2
13 交叉參考  

對付一總的人,各盡其當然;當完糧的,就給他完糧;當納稅的,就給他納稅;當敬畏的,就敬畏他;當尊榮的,就尊榮他。


若是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他們就該先在本家學着盡孝,報答自己所受的親恩;這是天主所喜悅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