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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加福音 10:8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你們進入了一座城,如果有人接待你們,可以吃他們給你們擺上的食物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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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「你們無論到哪一個城鎮,如果人們接待你們,就吃他們擺上的飲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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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不論進哪一座城,人們若接待你們,給你們擺上甚麼,你們就吃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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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譯本

無論進哪一城,人若接待你們,擺上甚麼,就吃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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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文標準譯本

無論進哪一個城,如果人們接受你們,給你們擺上什麼,你們就吃什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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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無論進哪一城,人若接待你們,給你們擺上甚麼,你們就吃甚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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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無論進哪一城,人若接待你們,給你們擺上甚麼,你們就吃甚麼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路加福音 10:8
6 交叉參考  

誰收留你們,就是收留我的;誰收留我,也收留那派遣我來的聖父;


可是你們進入了一座城,若沒有人接待你們,你們到大街上去,公開地說:


就對他們說:「誰因我的名字收留這樣的幼童,就是收留我;誰收留了我,就是收留差遣我來的那位。因為誰在你們中間最小,實際是最大的」。


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凡是歡迎我所差去的任何人,就是歡迎我;凡是歡迎我的,就是歡迎差遣我來的」。


如果有個外邦人請客,你們願意去,凡擺在你們面前的肉,你們都可以吃;不要為良心的緣故分別是什麼肉。


同樣主也規定了,使宣傳福音的人靠着福音而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