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羅馬書 7:16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當我作我本來不願意作的事時,我就承認法律是良好的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如果我做我不想做的,我就承認律法是好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如果我所不願意的,我倒去作,我就不得不承認律法是好的。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那麼,如果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,我就贊同了律法是好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若我所做的,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就應承律法是善的。

參見章節

和合本修訂版

如果我所做的是我所不願意的,我得承認律法是善的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羅馬書 7:16
5 交叉參考  

總之法律是神聖的,誡命也是神聖、正義、良好的。


我們知道法律是神聖的,我卻是偏於慾情的、被賣給罪惡作奴隸的人。


照我的心內,我寧喜歡接受天主的法律;


我們知道人只要善用法律,法律就有益處。可是我們也知道它含有種種刑罰,不是對於義人,而是對於惡人和叛逆者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