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約翰福音 6:54 - 李山甫等《新經全書》附注釋

吃我的體,喝我血的人,必得永生,在末日我必要使他復活。

參見章節

更多版本

當代譯本
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有永生,在末日,我要叫他復活。

參見章節

四福音書 – 共同譯本

凡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而我在末日要使他復活。

參見章節

新譯本
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,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使他復活;

參見章節

中文標準譯本
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,就有永恆的生命,在末日我還要使他復活;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上帝版
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
參見章節

新標點和合本 神版

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,在末日我要叫他復活。

參見章節
其他翻譯



約翰福音 6:54
12 交叉參考  

但是誰喝了我給他的水,要永久不渴。我所給他的水,反要在他心裏變成水泉,永遠湧出,保障他獲得永生」。


你們不要為了一日的食糧勞碌,卻要尋求永久不壞的食糧,就是人子所要給你們的;因此天主父已經給了祂可見的標記,以證明祂的話是可靠的」。


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們:信我的人必獲得永生。


因為我的體實在是神糧,我的血實在是飲劑。


由天主來的神光,使人明瞭我這話的深義,用人的眼光,是看不透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,都屬於超性生命的範圍。


所以活着的不是我了,而是基督在我內生活。雖然我現在還度着肉體的生活,而同時因着信天主子度高尚的生活。祂愛了我,並為我犧牲了自己的性命。